2022年,泉州市补充耕地4145亩,其中补充水田3117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去年初,泉州市政府即将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并将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该地区项目使用有条件建设区和规划局部修改申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创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方式,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最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谋划立项一批土地整治项目,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库。
同时,该局还积极引导无法自给自足完成任务的地区加强山海协作,及时向省域、市域内有补充耕地任务指标盈余的地区调剂购买指标,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