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中指出,做好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统筹发展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早谋划、早着手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工作,认真总结过去几年防治工作成功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认真分析灾害总体趋势、风险和防治区域、重点时段,提出本年度防治工作思路、工作部署、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贵州厅还对地质灾害汛前排查、防治项目“两拖欠”问题的化解等予以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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