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方案》立足山西作为能源大省的基本省情,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根本,引深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节能降碳增效三大行动。
围绕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要求,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打造国家能源保供基地。推动智慧矿山建设,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煤矿占比,提高煤炭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炭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
围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提出,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发挥山西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和产业优势,以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快探明地质储量区块资源增储和产能提升,推进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三气”综合开发。加快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利用,积极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利用试点示范。
同时,《方案》聚焦重点领域清洁低碳转型,部署了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三大行动。
《方案》提出,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推动传统煤化工落后产能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一群两区三圈”绿色集约城乡区域新格局,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优化用地指标分配方式,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方案》要求,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严格遵守国土空间规划,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全面落实“三区三线”“三线一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加大采煤沉陷区、工矿废弃地等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力争比202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通过实施“十大行动”,到2025年,山西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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