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宣布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了普查调查、数据质检和汇交任务,基本摸清了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了重点地区抗灾能力,目前正在利用调查数据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亲自部署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为自然灾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被列为“九项重点工程”第一项工程。
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气象、林草、地震等行业部门协同推进,以统一的调查底图、统一的工作流程、统一的数据格式、统一调查时间基线,全面完成了普查调查任务。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6大类23种灾害致灾要素数据,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产业、资源和环境等6大类27种承灾体数据,政府、社会、基层家庭等3大类16种综合减灾能力数据,1978年以来年度灾害和1949年以来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数据,以及重点灾害隐患调查数据。
其中,自然资源地质行业开展了2081个县(区、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掌握了全国28万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数据;林草行业完成11万多个森林和草原可燃物样地调查,检测实验室样品近80万份;海洋行业完成1.39万个(段)海洋承灾体以及6000多处重点隐患的调查。
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此次普查具有综合性特点,多灾种综合、致灾因子和承灾体调查综合、调查和风险评估区划综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具有开创性。下一步将在四方面下功夫:一是着力完成全国评估与区划任务,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评估与区划系列成果,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和规律。二是着力做好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运行,为普查成果应用转化提供坚实的基础。三是着力深化拓展普查成果运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各地各部门实际需求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特别是在灾害监测预警、国土空间防灾减灾规划等重点领域深度应用。四是着力探索常态化普查机制,以点带面推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向常态化转型,持续更新核心灾害要素数据,提升评估区划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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